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2018年8月30日,经山东省发改委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国家能源局发布 国能综函新能〔2018〕33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无需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对山东首个无补贴规范项目进行了回复。
《批复》表示:东营市河口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过网费”,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及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执行(每个电压等级每千瓦时1.5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行业人士认为:虽然不要国家补贴,但是此类光伏项目实施起来难度也不小,特别是这种市场化交易的项目,过网费的核定没有先例,也是需要国家层面尽快进行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