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批准及采纳一项股息政策,该政策为在建议或宣派股息时,公司应维持足够现金储备,以应付其资金需求、未来增长以及其股权价值。
受下列条件及因素所限,公司拟分发不少于其年度纯利30%予公司股东作为股息。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有适用法规及下列因素,董事会有权宣派及分发股息予公司股东。
雷士照明表示,董事会在考虑宣派股息时,应同时考虑下列有关本集团的因素,包括财务业绩、现金流状况、业务状况及策略、未来营运及收入、资金需求及支出计划、股东的利益、任何派付股息的限制及董事会可能视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步骤iv) 确定 “年份y, 低成本/必须运行资源处于边际时的年运行小时数”。首先, 确定步骤iii)画的横线与步骤i)画的负荷持续曲线的交点。交点右侧的小时数(来自8760小时之中的)就是低成本/必须运行资源处于边际的小时数。如果两条线不相交, 那就可以说低成本/必须运行资源并不出现在边际状态, 则
视乎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政状况以及上述条件及因素,董事会可在财政年度或期间建议及╱或宣派中期股息、年度股息、特别股息及任何董事会认为合适的纯利分发作为股息。任何年度股息均须由股东批准。本公司可以董事会认为合适的形式宣派及派付股息,包括现金或代息股分或其他形式。任何未领取的股息应被没收及应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复归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