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业部门开始统计上报5月31日至6月30日过渡期的项目数据,这代表着过渡期11万套光伏补贴的发放进入了倒计时。
除了政策的回暖之外,多省市近日开始下发新的光伏补贴结算通知,这意味着,接下来将有一批补贴到达光伏用户的手中。
目前,山东、湖南全省、河北保定、广东东莞市、浙江临清县等五个地区已经明确下发通知,对过渡期补贴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河北保定的通知中表明,将2018年5月31日(含)前申请且2018年6月30日(含)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这也意味着只要是“531”前申请就可以领取到补贴。
其中,全额上网补贴为0.3856元/度,加上当地脱硫燃煤电价,共计0.75元/度。自发自用补贴为0.37元/度。
山东、湖南两省也在近期下发了相关文件。其中两地对于过渡期补贴申领的条件规定为:531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630之前并网投运。全额上网电价0.75元/千瓦时,自发自用0.37元/千瓦时。
另外,湖南省还明确规定,5月31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调整为0.70元/千瓦时,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标准为0.32元/千瓦时,全额上网模式的按所在资源区电站价格执行。
此外,广东东莞市表示,对2018年5月31日后并网的光伏用户已恢复垫付国家补贴,自发自用按0.32元/千瓦时垫付,全额上网按照0.7元/千瓦时垫付。
从这几个地区的补贴情况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过渡期的补贴趋势。随着年末的临近,其它省份正式通知的下发也只是时间问题。
这样一来,全国范围内符合5月31日(含)前已备案、开工建设,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11万套分布式光伏电站将领取到应有的补贴。
“531”政策冲击、国际形势的变化对不少企业产生了影响。不少光伏公司面临着业绩下滑、产线停工的尴尬局面。
11月份国家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对光伏行业的发展进行有利调整,随后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文件,切实推动光伏电站的发展。
此外,随着年末的来临,事关光伏行业下一步发展的最新相关政策也将出台。未来的光伏建设规模、补贴等情况将进一步得到明确,这将给行业的发展带来指引。
行业的积极情绪也影响了光伏企业。近日,晶科、隆基、中环等龙头企业都公开表示明年订单充裕,下一步仍将有扩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