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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印发

中国太阳网 http://tyn.cc
14
Nov
2019

  据合肥市经信委网站消息:日前,合肥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共五个部分,涉及6项产业发展类、6项推广应用类财政补贴条款及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具体内容,对政策兑现涉及到的主体、条件和材料、资金分配方式、申报、审核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一部分,申报主体。本政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独立企事业法人,以及本市辖区内居民。

  第二部分,申报条件和材料。一是基本材料,明确了申报主体应提供的四类基本材料。二是12项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材料。对应政策鼓励企业多产多销、支持企业升级、支持智能光伏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光伏企业合作发展、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建筑光伏一体化、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应用、支持创新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光伏电站参与碳排放交易和支持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等,明确了具体内容。其中,支持智能光伏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分别申报市高质量发展政策推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市“三重一创”政策;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中明确了由市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每年联合发布《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量补贴中,区分企业(首次申报)、居民家庭(首次申报)等不同类型分别予以明确;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应用中要求光伏项目为政策发布后新并网项目且光伏充电占比不低于20%;支持创新示范项目建设要求示范项目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或单位认定。三是明确了三类不得享受资金奖补的条件。

  第三部分,资金分配方式。光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除度电补贴外,实行总量控制,明确了超出预算总量时的具体兑现方式。

  第四部分,申报、审核程序。按“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上报审批、资金拨付”的程序。其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政策条款和“支持‘光伏+’应用”中屋顶产权人补贴、建筑光伏一体化补贴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支持‘光伏+’应用”中除屋顶产权人补贴和建筑光伏一体化补贴外其它政策条款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为加快推进合肥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政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独立企事业法人,以及本市辖区内居民。其他未尽事宜由各相关政策执行部门负责解释。

  1.县(市)区经信、发改、开发区经贸部门上报文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所有申报政策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须提供《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4.申报市经信委项目需提供《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2)。

  从事电池片、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光伏玻璃、背板、储能电池、支架、接线盒、光伏产品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等生产企业,当年国内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1)企业完税证明(登录税务官网,打印带有系统税票号、盖有税务局电子章的完税凭证);(2)企业销售收入证明材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销售收入须经税务部门盖章认定);(3)当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体现符合申报条件产品国内销售收入)。

  (1)企业完税证明(登录税务官网,打印带有系统税票号、盖有税务局电子章的完税凭证);(2)工信部公告文件(如无正式文件,应有工信部门户网站公告截图)。

  (1)当年国内光伏产品检测认证费用超过50万元;(2)企业的委托检测认证机构取得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

  (1)检测认证费用明细表,按企业与所委托检测认证机构的合同、费用发票、银行支付凭证顺序装订;(2)企业委托的检测认证机构资质文件;(3)产品检测认证报告或证书关键页。

  (1)申请列入《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的产品应由本市企业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申报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3)所申报关键产品应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或认证,符合工信部相关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最新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或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

  (1)《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请表(附件3);(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包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完税证明、财务报告;(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证书;(4)申报产品相关检测或认证材料,包括能体现申报产品型号、性能、规格、技术参数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关键页。

  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质监局每年上下半年各发布一次《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按照“政府推荐、企业自主”的原则,供光伏生产及推广应用项目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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