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指导非自然人分布式发电项目业主(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做好补贴清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本次申报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发电项目。光伏扶贫项目、自然人分布式发电项目不属于此次申报范围。
(4)全容量机组并网时间符合补贴要求。风电项目需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需于2017年7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并网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底),生物质发电项目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2. 项目信息,包括能源类型、核准(备案)文件、核准(备案)规模、全容量并网时间、实际已并网规模等。
3. 指标信息,包括指标规模(千瓦)、电价标准(元/千瓦时)等,只有竞价项目需要核对指标信息,非竞价项目无需核对。
4. 电价信息,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需填报并网时间对应的度电补贴标准,全部上网项目需填报并网时间对应的可再生能源上网指导价(电价标准可参见附件4)。
项目业主可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或者“网上国网”手机APP开展补贴清单申报工作。主要流程如下:
用户注册与电站绑定。项目业主在新能源云平台,或者“网上国网”手机APP进行注册(用户注册只需在其中一个平台中注册即可,两个平台账号与密码通用),通过发电户号绑定电站。项目业主可通过抄表通知单、电费发票、拨打95598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获取发电户号。
信息确认与补录。项目业主登录新能源云平台,或者“网上国网”手机APP,进入补贴清单申报页面确认和补录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但系统提醒不允许修改,请与当地供电营业厅联系修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
补贴清单审核与发布。项目业主申报后,经由电网企业初审、能源主管部门复审、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后,通过新能源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正式公布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
1. 不满足首批项目条件、但符合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发电项目,应在首批项目清单发布后,再申请纳入后续批次的补贴项目清单。
2.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清单式”管理要求,补贴清单申报不设截止日期,项目随报随核,定期发布项目清单。
3. 在申报过程中,相关政策问题,您可拨打95598电话或者联系当地供电营业厅咨询;系统技术问题,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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