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

东方红太阳升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两规范文件

中国太阳网 http://tyn.cc
04
Nov
2020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我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现予以公告。

  附件: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

  (一)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

  (一)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

  3.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

  4.生产的产品拥有技术专利;

  5.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二)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应达到以下要求:

  1.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中磁性异物及锌、铜等金属杂质的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不低于10ppb;

  2.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电极涂敷厚度和长度的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2μm和1mm,鼓励使用涂覆面密度在线监测设备;

  3.应具有电极剪切后产生毛刺的监测能力,测量精度不低于1μm;

  4.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10ppm;

  5.应具有电极卷绕或叠片的自动化生产能力,电极对齐度的控制精度不低于0.1mm;

  6.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

  7.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试(HI-POT)在线检测能力;

  8.对于由多个单体电池或模组串并联组成的电池组,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致性评估能力,光伏发电网,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1mV和1mΩ;

  9.应具有电池组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

  (三)主要生产军工、医疗、穿戴式等设备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企业,不受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的限制。

  三、质量管理

  ( 一)企业产品应满足现行标准、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 38.3 节要求,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产品通过自愿性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企业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并达到以下要求:

  1.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应具有符合标准规定的电池循环寿命、高低温放电等电性能检测能力,以及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高低温循环、低气压、振动等环境适应性试验能力;

  2.正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磁性异物含量、金属杂质含量、水分含量、比容量、粒度分布、振实密度、比表面积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3.隔膜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拉伸强度、热收缩率、穿刺强度、孔隙率、透气度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4.电解液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水分含量、氢氟酸含量、金属杂质含量、阴离子含量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