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
太阳能光伏网讯: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曾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要平均降低10%。为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四批、出台了11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国平均降低8分钱以上,降幅超过10%。
因此,在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已降低10%的基础上再降10%,相对来说电价降低值整体会比去年稍低一些。
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对于使用该电价的用电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不过对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投资企业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发自用部分的电价。
一般来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投资商通过支付屋顶租金+电费打折来与屋顶业主签署协议。
据某业内人士介绍,此次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对于新建项目来说,投资企业与屋顶业主方即自发自用部分的结算电费相应会有所减少,对于投资收益率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算太大,在投资企业的可接受范围内。
那么该政策是否会对存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合同执行有所影响呢?该人士表示,大多工商业分布式项目采用“电价打折”的方式,但大部分合同并不会直接固定25年折扣电价,对于类似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等政策带来的风险都在企业的风险范围内;少数投资企业与屋顶业主方直接签订固定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对投资企业并没有影响,只是对屋顶业主方来说也只是比原来少节省了部分电费而已。
另外,企业用电分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两者定价方式、价格水平上有显著差异。大工业用电普遍采用“电度电价+基本电价”的两部制定价方式,而一般工商业用电则普遍采用“电度电价”的单一制定价方式。对于大工业用电企业而言,该政策并没有带来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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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光伏政策讨论结果,今年光伏建设规模不会低于2018年;并且,在“政策回归市场”的大背景下,除户用、扶贫外,光伏已经从固定上网电价走到了全面竞价的时代。各地方政府“从过去自主分配省内指标变成了一个教练兼领队,带领本省的开发企业进行全国大比武。”那么,各地对支持光伏发展,还会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