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组织各市申报、省级电网公司确认,国家审核公布我省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4个,145.8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1个、130.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3个、15万千瓦。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1、2。
二、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抓紧组织备案工作,并协调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备案应于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应于2020年底前并网。逾期未并网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备案文件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将相关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三、请各级电网公司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办理接网手续,保证接网工程与项目同期投入运行,保证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按照项目备案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开发企业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
四、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我委将会同电网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在明确的交易规模限额范围内,积极组织推进。
五、张家口、承德市组织上报的项目,已经市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审核,符合建设条件,但因电网接入和消纳问题,暂不具备并网条件,先纳入备选计划。后续经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确认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项目,可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优先上报(具体备选项目名单见附件3)。其他市后续具备建设条件的平价上网项目,可按照冀发改能源〔2019〕296号文件要求适时组织申报。
附件:1.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表.pdf
2.2019年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表.pdf
3.张承地区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备选计划表.pdf
河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