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6点: 1、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如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按第二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再考虑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 3、梳理已核准(备案)未并网存量项目。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备案)后未实质性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4、在开展平价上网项目论证和确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之前,各地区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2019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需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将另行发布。 5、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2018年度有关地区报送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中的项目经复核后将列入第一批)。 6、协同落实支持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政策措施。 本文件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
附件: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