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工程

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的五个途径探讨

中国太阳网 http://tyn.cc
23
Nov
2019

  缺口,2017年底预期累计1100多亿元,2018年底预期近1800亿元。补贴拖欠对企业影响有多大,已经毋庸多言;在此想探讨一下,如何来解决补贴缺口的问题。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四方面探讨解决补贴缺口的方案。

  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再电价中的占比大约在2.7%~3.6%之间,若将补贴标准从1.9分/kWh提高到3分/kWh,相当于现有的工商业、大工业电价提高了1.3%~1.7%,在电价中的占比也仅为4.3%~5.6%,但基本就可以覆盖住风电、光伏平价上网之前全部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需求。

  目前我国对居民电价不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若按照1.9分/kWh标准征收,居民月用电量200kWh考虑时,则居民电费支出增加3.8元/月;按照3分/kWh标准征收,则居民电费支出增加6元/月;然而,即使只有80%征收率,每年可以实现130多亿,甚至200多亿的补贴收入!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率大概在70%左右,自备电厂拖欠是征收率低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加强征收力度,将自备电厂应缴的电力附加追缴上来,未来每年预计能增加近30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对缓解补贴缺口增加有非常大的帮助。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是的征收标准在0.4分~1.5分/kWh之间, 2019年12月31日后将停止征收。2019年之后,该基金取消后,若将其额度用于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额度提高,就可实现在不增加终端用户电价的基础上,每年带来近400亿元的补贴资金增加!

  2018年底我国预期有约170GW的光伏电站并网,其中约70%、总规模近120GW的光伏项目没有进入目录!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电站的正常交易,使电站积压在持有成本高的民营企业手中。如果不能给光伏项目解决补贴拖欠问题,那请给光伏项目应得的合法名分,帮助项目更好的交易,降低整个光伏行业的电站持有成本!

  1提高补贴标准的可行性探讨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对象为第二、第三产业,征收标准为1.9分/kWh。根据各省公布的2018年9月1日后实施的最新电价,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再电价中的占比大约在2.7%~3.6%之间,如下图所示。

  2)执行、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省、市均取第一档对应的低电压等级下的居民电价,尚未实行阶梯电价的省份取低电压等级下居民电价

  德国于2000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案(EEG,ErneuerbareEnergien Gesetz),为了给所有的风电、光伏足额发放补贴,德国不断提高用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补贴附加费。2006年的附加费约1欧分/kWh,2017年时最高,达到6.88欧分/kWh,2018年下降至6.792欧分/kWh(约合人民币0.54元/kWh),2019年将进一步下降至6.405欧分/kWh。

  根据德国能源与水务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德国居民 (以每年耗电3500 kWh计算)平均电价为29.42欧分(合人民币2.3元)/ kWh,组成如下图所示。其中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占到23%。

  由此可见,相对于德国0.54元/kWh的附加和23%的占比,我国1.9分/kWh附加和3.6%以内的占比,无论在绝对金额还是在比例上,都远远低于德国。

  当然,中国和德国的国情不同,做这样简单的对比并不严谨。然而,客观的讲,我国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还是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的!

  根据风电、光伏项目平价上网的路线图,现有的补贴征收情况,只要将补贴标准从1.9分/kWh提高到3分/kWh,基本就可以覆盖住风电、光伏平价上网之前全部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需求。

  即使补贴标准提升到3分/kWh,在电价中的占比也仅为4.3%~5.6%,相当于现有的工商业、大工业电价提高了1.3%~1.7%。用户电价提高1.3%~1.7%对企业有多大我无法判断,但相对于人力成本、房租等费用动辄20%以上的增长,电价1.5%的增长确实不大。

  2居民电价增加可再生能源附加目前,我国对居民电价不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如果征收,现有1.9分/kWh的附加标准,在总电价中占比为3.6%。普通家庭月用电量一般在200kWh以内,即使以200kWh计算,每个月增加的电费支出为3.8元!

  3.8元/月,应该是大多数普通家庭能够承受的!然而,每年却能带来100亿以上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根据中电联公布的我国城乡居民的用电量数据,2013~2017年的用电量在6793~8703亿kWh之间。考虑到部分贫困人口予以免除,按照80%的征收率,2017年理论可征收到的可再生能源附件补贴金额为132亿元!如下表所示。

  2017年,我国收到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总额为712亿元,如果实现居民用电量80%征收率,则相当于增长了18.5%!该数据会随着我国居民用电量的快速增长而增长,对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意义重大!

  如果按照3分/kWh标准征收,按月用电量200kWh考虑,则居民电费支出增加6元/月,但未来全年可以征收上200亿元以上的附加(按80%征收率)。

  3提高附加现有的征收率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率大概在70%左右。下表为我国2012~2017年可再生能源附加的理论征收量和实际征收量的对比。

  从2012年到现在,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实际征收量比理论量少了1361亿元。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自备电厂的拖欠。

  根据“深度能源观察”的报道,2018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原文见附件)。文件的“(三)限期整改为公平承担社会责任问题”中要求自备电厂企业补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文件提出:

  9.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燃煤、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型自备电厂),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11.凡欠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的自备电厂企业,不得纳入电力市场准入目录。已进入市场的,应终止交易资格,并纳入国家涉电领域失信名单。

  如果能加强征收力度,将自备电厂应缴的电力附加追缴上来,未来每年预计能增加近30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对缓解补贴缺口增加有非常大的帮助。

  有学者认为,在目前全国都在降电价的大背景下,谈电价提高0.011元/kWh显得不合时宜。如果调增困难,是否可以实现在不提高重点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现电价组成的内部调配?

  我国的电费中,除了可再生能源附加之外,还有其他三项全国性的附加:重大水利基金、农网还贷、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三项基金。根据2017年财政部公布的决算数据,各项基金的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基金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该基金的征收标准各省不同,在0.4分~1.5分/kWh之间;征收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可见,到明年年底,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将完成其使命,退出历史舞台。那2019年之后,该基金取消后,是否可以将这个额度用于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额度提高?

  补贴拖欠造成的财务成本,对于不同的企业是不一样的。同样被拖欠10亿元,对于融资成本10%的企业,一年的财务成本就是1亿元;而对于融资成本仅有5%的企业,则一年的财务成本就是0.5亿元。

  光伏项目具有重初始投资、轻运营成本、理论上每年有8%以上的稳定收益率的特点。这样的项目,最适合资金成本低的大投资机构持有!因为这些机构手上有大量的低成本资金,在市场上要找一个连续20年,有稳定8%收益率的投资标的,还是很不容易的。

  而对于民营企业,现金流往往比收益率更重要。目前,国内一般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接近10%,一旦现金被拖欠,即使账面上有再多的利润,也是镜中月水中花。

  因此,由决策灵活、专业的民营企业将电站开发建设完成,转给资金成本低的基金公司长期持有;前者实现了资金的高周转,后者可以享受稳定的收益,于双方都有益处。

  然而,目前国内市场很多电站交易无法实现,因为买卖双方无法就电站的估值达成一致。卖方(民营投资者)认为自己电站质量好,要卖高价格;而卖方(资金方)认为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目录,存在未来50%售电收入拿不到的风险性,为了对冲风险,只愿意给较低的价格。

  而“项目是否合规,将来能否进入补贴目录,未来是否能拿到补贴收入”,则成为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焦点问题。

  目前,一共有12个省份公布了本省的风电、光伏项目的梳理情况。从结果来看,目前仍然存在大量的已经开工建设,甚至已经并网,却没有国家指标的项目(详见:《11省4.04GW“黑户”光伏电站指标一览表》)。因此,资金方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作为不够专业的资方,他们可能并不能准确判断项目是否是合规项目,将来能否进入国家补贴目录。别说投资方,之前曾发生过省里提交的名单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的名单不相符的情况。项目不进入财政部官方公布的目录,谁心里都不踏实。

  然而,2016年3月份之后并网的光伏项目,均未进入目录!到2018年底,我国预期有约170GW的光伏电站并网,但实际进入目录的仅有50GW!因此,全国到年底预期有约70%,总规模近120GW的光伏项目没有进入目录!

  这120GW项目,有多少能证明、并让买方相信,项目未来一定能进入目录?财政部公布的目录,比什么证明都管用!

  即使目前没有补贴资金,让这120GW中的合法项目先进入目录,以便能顺利交易,让持有成本更低的买方持有,从而实现降低整个行业的成本,是当务之急!

  如果不能给光伏项目解决补贴拖欠问题,那请给光伏项目应得的合法名分,帮助项目更好的交易,降低行业持有成本!

  1)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再电价中的占比大约在2.7%~3.6%之间,若将补贴标准从1.9分/kWh提高到3分/kWh相当于现有的工商业、大工业电价提高了1.3%~1.7%,在电价中的占比也仅为4.3%~5.6%,但基本就可以覆盖住风电、光伏平价上网之前全部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需求。

  2)目前我国对居民电价不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若按照1.9分/kWh标准征收,居民月用电量200kWh考虑时,则居民电费支出增加3.8元/月;按照3分/kWh标准征收,则居民电费支出增加6元/月;然而,即使只有80%征收率,每年可以实现130多亿,甚至200多亿的补贴收入!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率大概在70%左右,自备电厂拖欠是征收率低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加强征收力度,将自备电厂应缴的电力附加追缴上来,未来每年预计能增加近30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对缓解补贴缺口增加有非常大的帮助。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是的征收标准在0.4分~1.5分/kWh之间, 2019年12月31日后将停止征收。2019年之后,该基金取消后,若将其额度用于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额度提高,就可实现在不增加终端用户电价的基础上,每年带来近400亿元的补贴资金增加!

  2018年底我国预期有约170GW的光伏电站并网,其中约70%、总规模近120GW的光伏项目没有进入目录!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电站的正常交易,使电站积压在持有成本高的民营企业手中。如果不能给光伏项目解决补贴拖欠问题,那请给光伏项目应得的合法名分,帮助项目更好的交易,降低整个光伏行业的电站持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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