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此前多方征求意见后确定的“发改委定价格上限、能源局定竞争规则”的原则,在这份不足千字的《通知》过后,行业对于后续的“竞争规则”,即年度光伏光伏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更加期待。
根据《通知》,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与2018年“5·31新政”中的0.5元、0.6元、0.7元相比,三类资源区电价均有不同程度下调。
“指导价”确定无疑,对于年内电价补贴是否还会退坡《通知》中并未提及。在今年2月中旬国家能源局举行的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支玉强曾指出,对于普通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补贴或将按季度退坡。“2019年补贴退坡拟从第三季度起执行,每季度降低0.01元/千瓦时。同时,对于延期并网项目,延期一个季度的,上网电价下降0.01元/千瓦时,延期两个季度及以上的,拟每季度在中标价格基础上降低5%。”
如今,《通知》下发已在四月底,这是否意味着2019年普通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将不再退坡呢?
“今年应该不会再退坡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表示,一方面由于政策下发时间较晚,企业申报、施工等时间安排已经被迫后延。“剩下的时间可能只有两个季度左右,难道还要再退0.01元/千瓦时吗?所以,今年应该不会这样操作了。”另一方面,刘译阳指出,此前的“标杆电价”已经转变为现在的“指导价”。“这意味着其实最终执行的电价都是要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的,也不再需要‘退坡’了,‘指导价’只是上限。”
此外,国家能源局在《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的最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已强调,要明确建设期限,凡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按照这样的规定,国家能源局已经对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有了一定的要求,补贴是否降低应该是按照企业承诺的并网时间走的。”
按照《通知》,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0.10元/千瓦时。
“如果看这个表述,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不需要参加竞价,直接就拿0.10元/千瓦时的补贴就行了。”国内某光伏企业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负责人向记者阐述了自己的理解,“既然是全发电量补贴0.10元/千瓦时,并没有说是上限,而是明确一个数字,那就是不用竞价了?”
有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意见讨论的业内专家指出,《通知》中虽给定的是0.10元/千瓦时的固定数字,但并不代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可以直接享有电价补贴。“原则上,这部分项目还是要参与竞争性配置。特别是《通知》中给出了一个前提,即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怎么纳入、纳不纳入最终要国家能源局来决定。至少目前来看,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也需要参与竞争配置。”
今年开始,户用光伏作为一种单独的项目类型进行管理。而根据《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无论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还是“全额上网”模式,只要纳入到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项目,将全发电量享受0.18元/千瓦时的补贴。
虽然是不分模式的全电量补贴,但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的7.5亿元(折合350万千瓦)总额却是确定的。那么,对户用光伏而言,补贴是否会出现先到先得的抢装呢?
“首先,户用光伏的单体规模相对较小。同时,符合规定的户用光伏项目要向电网公司提交申请,审核通过才可以享受补贴,所以,总体而言国家层面还是可控的。”但对于参与户用光伏项目的企业或个人业主是否现在就要行动起来,刘译阳也提醒:“毕竟现在国家能源局对于2019年光伏发电的管理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这时候考验的就是谁对政策研究得透一些,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早下手肯定是有风险的,而风险和收益又是成正比的,这也正印证了光伏行业正朝着市场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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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的世界》这是一本全面系统地介绍光伏发展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汇总文集,涉及内容广泛,可满足不同读者群的需求。文中不仅包括主编沃尔夫冈·帕尔茨博士本人在其50多年的新能源事业中,对光伏发展的深入了解和系统总结,也包括全球范围内从事新能源或光伏行业的专业人士对光伏艰难发展的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