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在对新一年能源领域进行展望的时候,有机构梳理了一份“2019年最值得期待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名单。这个名单中除了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大“玩家”之外,还有一个国家也位列其中,那就是蒙古国。
而其上榜的原因,与近期一个“大单”不无关联。2018年11月,亚洲开发银行和蒙古国政府签署了一项总额为8560万美元的贷款和捐赠协议,用于开发蒙古国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其计划总容量为41兆瓦,将利用电池储能和能效管理等手段,把蒙古国丰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传输到西部偏远地区,以减少这些地区对高污染火电厂的依赖。
另外一个信号则是,在近期于乌兰巴托举办的“2018东北亚能源互联网合作论坛”中,蒙古国拥有向世界供应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巨大潜力,成了与会人士的普遍共识。
如果要研究资源型国家的转型,那么蒙古国无疑是最有代表性的样本。这个以丰富的矿产资源闻名于世的北亚内陆国家,经历过以煤炭驱动的经济高速发展,经历过国家财政的大起大落,也正经历环境治理的困境。近年来,它把目光投向境内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希望能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之间,寻求到一条平衡发展的道路。
“近十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一直是蒙古国能源系统建设的重点”,“为了维持经济的稳定,我们仍将扩大煤炭出口”,这是蒙古人民共和国总统办公室能源专家巴央加噶尔·比央巴塞可汗向本刊记者反复强调的两点。他表示,蒙古国2019年的煤炭出口目标是4200万吨,除了向日益扩大的东北亚市场提供商品输出外,蒙古还希望成为一个可靠的清洁电力出口国,这两点加起来,共同构成了蒙古国未来的出口战略。现任蒙古国总统巴特图勒嘎则一直大力支持东北亚电力系统的发展,希望借助与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互通,将蒙古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输往俄罗斯、中国、日本、韩国等国。
但在这个雄心勃勃的出口计划背后,是蒙古国国内极度匮乏的电力供应和落后的基础设施:目前,蒙古国仍有18.8%的电力依赖进口,另有79.3%为火力发电或热电联产,环境代价巨大;三大电网相互独立且设施陈旧;全国仅有1/5的公路为柏油路,至今没有自己的输气、输油管道。
那么,蒙古国的能源战略如何平衡本国的需求和出口目标?在资金、基础设施和政策资源都比较薄弱的前提下,蒙古国能否实现其“两条腿走路”的目标呢?
蒙古国刺激煤炭产业发展的政策一度相当激进。自上世纪90年代开启经济转型以来,蒙古国先后颁布了《外国投资法》和《矿产资源法》。其中,1997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规定任何国籍的法人、自然人都可以申领矿产证并可进行转让和抵押。此举吸引了大量资本进入煤炭行业,但同时也带来了恶性竞争、政治腐败以及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
为此,2006年,蒙古对《矿产资源法》进行了修订,就开发资质、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限定条件。随后人民党上台,实施了更为激进的环保策略,导致许多企业的开发许可证被吊销。最为致命的,是2013年修订的《外国投资法》,直接取缔了一大批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导致大量资本撤离。
正在此时,全球煤炭行业进入寒冬,价格猛跌,蒙古国遭受重创。2012~2016年间,蒙古国货币贬值50%,2016年GDP增长为负,政府赤字攀升至GDP的17%,公共债务达GDP的88%,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
2017年,经蒙古国多方协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以及中国、日本、韩国等方共同发起了一个总额为55亿美元的长期低息贷款,蒙古国则需要做出削减财政赤字、调整经济结构的承诺。这一计划重振了市场信心,再加上国际煤价上涨的助推,煤炭产业再度吸引了大批社会资本。2017年,蒙古国的GDP实现了5.1%的增长,煤炭产量达到4710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计划勘探范围也从原来国土面积的9.6%,拓展到了20.9%。
和所有资源富集地区一样,蒙古国也深受产业结构单一之苦,此外还要应对国内的政局不稳以及朝令夕改所导致的经济动荡。此外,虽然贡献了1/4的GDP和80%的出口,但蒙古国的煤炭产业并不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就业人口仅占全国劳动力的4%,因此煤炭行业的繁荣并没有为普通民众带来福祉,反而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拉大。因此,如何稳定产业预期,同时调整过度单一的经济结构,将是蒙古国未来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相比煤炭行业,蒙古国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导向相对稳定,但资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能力不足,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障碍。
蒙古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十分可观:据世界可再生能源协会预测,蒙古国包括太阳能、风能和水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总量在2.6太瓦左右,仅风、光发电两项,就可以满足2030年整个中国的用电需求。
蒙古国的可再生能源建设始于2009年。这一年,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资助下,蒙古国在乌兰巴托附近建设了第一个商业化运行、装机容量为52兆瓦的风电场。但受制于电网基础设施,一直到2013年,这个风电场才实现并网运行。
从现实需求看,蒙古国地广人稀,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之一,有60%的人口居住在首都乌兰巴托,剩下的40%多为游牧民族。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特征,与这种人口和地理环境正相协调,所以在早期,一些小型的离网设施是新能源发展的主要形态,尤其是户用太阳能板,很早就通过“十万太阳能蒙古包”计划,在农牧民家庭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分布式的储能系统,的确为蒙古国所急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则为新能源释放了更多空间。随着越来越多的农牧民选择在城市定居,蒙古国未来的电力、水、热能需求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据蒙古国能源部门预测,蒙古国的电力需求将从2018年的770万千瓦时,上升到2030年的980万千瓦时,热能需求将从2015年的730万大卡,上升到2030年的880万大卡。
但相对于其潜在生产能力而言,这仍然是一个较小的规模,如果没有一个外部市场,蒙古国将很难消纳其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从政策层面看,在落地实践之前,蒙古国就开始了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制度建设。2007年,蒙古国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2012年,设立了管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专业部门——环境与绿色发展部,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类似部门的国家之一。2014年,又公布了《绿色发展政策》,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两阶段目标: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装机比重,从目前的7%上升到20%,到2030年,再上升到30%。
在政策层面,和所有国家一样,蒙古国也推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补贴政策。2007年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风电的上网价格为0.08~0.095美元/千瓦时(按目前汇率计算,蒙古国现行工业电价为0.06美元/千瓦时),具体价格则由发电商与蒙古国能源管理协会之间进行协商。按照蒙古国的设想,新能源电价和实际电价之间的差额,将由一个“新能源基金”来填补,但直到今天,这个基金仍然停留在想象之中。
此外,补贴的结算方式也带来了诸多隐患。起初,蒙古国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允许补贴以美元结算,但这无形中使得政府承担了巨大的汇率风险。
无论是煤炭的振兴还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蒙古国目前都大量依赖国际社会的援助,尚未形成充分的自主优势。从可行性的角度看,未来几年,无论是满足蒙古国国内的能源需求,还是为了满足出口的需要,煤炭仍将发挥主导性的作用。从实际看,政府投资也多流向了煤电领域。
在满足本国需求之后,借助特高压项目的发展,蒙古国煤电有可能先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出口。蒙古国总统在近期举行的东方经济论坛中表示,中蒙煤电1500公里特高压输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已经完成,如果能投入运行,蒙古国将首次实现煤电的对外输出。
蒙古国的可再生能源虽然不乏长远目标,但目前尚未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仍需要高度依赖政策倾斜和国际社会在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蒙古国的煤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关系,并且有同样的出口诉求。如果政府不在政策和资金使用上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倾斜力度,其在短期内的发展将很难出现大的起色。
从东北亚电力互联互通的角度看,未来中国、日本和韩国是地区内最大的买方,而蒙古国和俄罗斯有可能成为区域内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输出国。鉴于蒙古国一直奉行相对中立的外交政策,如何协调各国战略,形成共同目标,是未来东北亚电力互联面临的重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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