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网讯:日前,印度贸易救济总局建议对从马来西亚进口的带纹理的钢化涂层和非涂层太阳能玻璃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标准为114.58美元/吨,时长为五年。
本次调查的产品具有至少90.5%的透射率,厚度不超过4.2mm(包括0.2mm的公差)并且其中至少一个尺寸超过1500mm,无论是涂层的还是未涂层的”,这种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电池板的制造。
据了解,管理局曾向信义光能和Gar Lightglass发出问卷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并让他们有机会根据《反倾销条例》第6(2)条,以书面表达意见。只有信义光能(马来西亚)提交了调查问卷答复。
在审议了有关记录的信息后,管理局认为,印度国内产业所生产的产品在物理特性、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功能和用途,产品规格、分销和营销方面与进口的产品相当。这两者在技术上和商业上都是可替代的。
管理局指出,在调查期间和受伤期间,国内产业受到重大损害。 国内产业因价格受到抑制而受到实质性损害,并受到来自主体国家的进口削减。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的财务参数也被认为是不利的。
根据调查,信义光能的出口被评估为非倾销。除信义光能(马来西亚)以外的非合作生产商/出口商的出口评估为倾销,并造成伤害。
国内产业在伤害期和POI期间均遭受了实质性的损害。这种损害是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包括从标的国进口标的货物。但是如上所述,合作的生产商/出口商被认为不是倾销,因此管理局针对来自马来西亚的标的货物的生产商/出口商的剩余类别提出了适当的建议。
信义光能(马来西亚),根据反倾销规则并没有发现他们存在倾销行为,因此其对印度的出口不承担反倾销措施的责任。根据现有最佳资料评价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的非合作生产者,建议征收附加税,以消除对国内的伤害。
除信义光能(马来西亚)公司以外的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管理局建议对来自该国的货物进口征收反倾销税5年,具体信息如下:
本次调查的调查期限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5个月)。 然而,伤害调查期涵盖了前三年的数据,即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
近年来,为保护国内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印度频发贸易保护措施。2018年4月,印度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宣布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韩国、泰国和沙特的太阳能组件进口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密封材料反倾销调查,并于7月份召开听证会,目前尚未有最终结果。
此前,印度太阳能制造商还曾请愿对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马来西亚进口廉价太阳能电池征收反倾销税,随后印度政府终止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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