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浙江发改委加急公布了《2017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调整计划的通知》,此次通知涉及122个项目、总计1.27GW。
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急公布了《2017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调整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9〕533号文件。
加急通知指出,此次调整了浙江省2017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内项目和2017年度浙江省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并以此次调整计划为准,调整计划内项目可享受国家和省电价补贴政策。此外,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利于国家电价补助申请,项目业主需按照2017年度调整计划内项目的名称和规模,对原项目进行备案调整。
通知称,
太阳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
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通过竞争性分配下达了2017年度及2018年度(部分)浙江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计划。为规范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
太阳能,根据各地项目推进情况,
太阳能,现对2017年度浙江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并下达2017年度浙江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调整计划。
根据文件,此次地面项目调整总计32个,共计1011MW,
太阳能,降价0.01和0.02元。小型地面电站90个合计16.18MW,
太阳能电池板,降价0.01元。
原标题:浙江加急印发光伏项目调整通知 涉及122个项目、总计1.27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