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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控股股东质押8602万股

中国太阳网 http://tyn.cc
11
Nov
2019

  现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第二期)》印发你们,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至今尚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应于3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尽快组织开工建设。第二、三批试点项目应于2019年5月底前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7月底前开工建设。6月底前仍未取得明显进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对相关地区和单位开展约谈。试点进展严重滞后的省(区、市)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后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经评估认定不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取消其试点资格。试点推进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馈。

  昨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5月23日,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将其持有的86,021,505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2019年5月20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2.37%,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据公告,李振国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资金周转。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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