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关专家还指出,太阳能路灯如果要更加广泛地应用,除考虑太阳能板光电转换效率,还要考虑当地的太阳能辐射时间、大气灰尘等,因此,照明灯具生产企业在开发太阳能的各类灯具产品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要根据太阳能的技术发展水平研发相应的灯具产品,而不能盲目地开发与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的灯具产品。
日前,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1月份二连浩特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5.9万千瓦,发电量7136.85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8%,限发电量924.832万千瓦时,同比下降33.4%。其中,光伏发电量2012.5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4%,等效发电小时约143.8小时。
2月25日,截至收盘,沪指涨幅5.60%收于2961.28点;深指张5.59%,收于9134.58点;创业板指涨幅5.50%,收于1536.37点。
据观察,沪深两市仅仅用当日半天时间就超过了上周五全天的交易额。截至收盘,沪市成交额4659.91亿元,深市成交额5745.89亿元,总成交额超10400亿元,创下近4年来最大单日成交额。
个股方面,两市3650只个股上涨,15只个股下跌。涨停个股超300只。个股方面,受华为发布折叠屏手机影响,京东方A再次强势涨停,半天成交额就达到99亿元。板块方面,券商股依旧强势涨停。
细分行业领域来看,光伏概念股成交额达454.66亿元,成交量5563.62万手。而从成分股涨跌排行来看,其中,迈为股份、捷佳伟创、三安光电涨幅均为10%,罗博特科5.67%,北方华创7.68%。
2月25日,中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共发行1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按面值发行。
据公告,本次发行的中来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据报告显示,2018第四季度净销售额为6.91亿美元,相比第三季度营收增长1500万美元,全年净销售额为22.44亿美元,相比2017年度的29.41亿美元下降31%。2018年全年毛利率为17.5%,相比2018年的18.7%有所下降。
2018年全年净利润为1.44亿美元,相比2017年的1.66亿美元降低了约15%。第四季度每股收益(“EPS”)为0.49美元,第三季度为0.54美元,相比降低了10%。
预计明年的组件出货量约5.4GW至5.6GW,比2018年预计的2.6至2.7GW的出货量翻了一番。
2月25日,中利集团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168.3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8.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89%;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上年同期0.48元。
2月25日,露笑科技发布2018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5,680.18万元,同比下降5.79%;营业利润为-48,216.87万元,同比下降217.94%;利润总额-49,041.62万元,同比下降21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45.24万元,同比下降292.76%;基本每股收益-0.54元,同比下降292.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37%,同比下降39.18%。
2月25日,信义光能发布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实现收益76.72亿港元,同比减少19.5%;毛利29.6亿港元,同比减少13.05%;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18.63亿港元,同比减少20.1%;基本每股盈利24.87港仙;拟派每股末期股息4.2港仙。
2月26日,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汉能移动能源”)与汉能薄膜发电集团(0566.HK,以下简称“汉能薄膜发电”)发布联合公告显示,汉能薄膜发电私有化方案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发布,按公告显示的提议方案,汉能薄膜发电股东将以换股方式获得新公司股份,并寻求在A股上市。
汉能薄膜发电股份处于暂停买卖状态已超过三年,而此次公告公布的私有化提议方案为股东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使其股份价值得以解封,并获得新公司股份。同时,私有化后汉能薄膜发电业务将被安排在一家即将于内地上市的公司旗下,汉能薄膜发电原股东将有机会在A股市场进行股份交易,获取现金收益。汉能移动能源及汉能薄膜发电均认为,此项安排符合汉能薄膜发电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月27日,亚玛顿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8年实现营收15.35亿元,同比下滑4.78%;实现净利润7935.48万元,同比扭亏;基本每股收益0.5元。
2月26日,天龙光电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7.13%;营业利润-1520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1.38%;利润总额为-1595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3.94%。
2月23日,隆基股份连发3则公告,其一,公司于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837,504,000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同日(23日),公司古晋年产1GW单晶电池项目、云南单晶硅棒和硅片二期项目获审议通过。
其中,保山年产6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17.4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89亿元,铺底流动资金2.60亿元。预计2020年7月达到设计产能,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27.88亿元,净利润约2.68亿元。
丽江年产6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19.3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5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2.83亿元,预计2020年5月达到设计产能。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30.41亿元,净利润约2.93亿元。
楚雄年产10G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14.8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28亿元,铺底流动资金5.57亿元,预计2020年3月达到设计产能。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53.79亿元,净利润约2.39亿元。
2月26日,通威太阳能在官网首次公开了电池片价格明细,单晶PERC与多晶PERC价差仅0.01元/瓦。
2月26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太阳能”)100%股权和债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一发”)60%股权和债权;宁夏太阳能100%股权和债权与石嘴山一发60%股权和债权捆绑转让;受让宁夏太阳能100%股权和债权须同时受让石嘴山一发60%股权和债权,受让石嘴山一发60%股权和债权须同时受让宁夏太阳能100%股权和债权。
1.宁夏太阳能首次挂牌价格拟为238,887.1301万元,其中:股权价格为1元,债权价格为238,887.13万元。
2.石嘴山一发首次挂牌价格拟为50,383.38万元,其中:股权价格为2,383.38万元,债权价格为48,000万元。
3.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以经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债权首次挂牌价将以正式挂牌前的实际债权数为准确定。
近日,福建罗源已于启动了最大规模光伏项目,由国网福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罗源县供电公司共同协作。据了解,该项目采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形式,设计装机容量约1.018兆瓦,年发电量约118万千瓦时,预计5月建成投产。
日前,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在全疆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鼓励储能与光伏电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配置储能电站的光伏项目,原则上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
此外,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电站的电价,执行所在光伏电站电价政策,与光伏电站一体化运行并享受相应补贴。
据获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包括:将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此外,改法要求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19年度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公告》,要求调研梳理各类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通病,对其表现形式、原因、防治措施进行分析。质量行为类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分类编制;实体质量类按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风电、太阳能发电、输变电分类编制。完成时限2019年9月。
此外,全面系统梳理现行电力建设工程相关政策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编制形成名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生物质发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输变电、配电等各类电力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时限2019年9月。
日前,广东佛山禅城发布了《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应符合光伏行业相应产品准入标准和检测认证要求,符合接入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此外,在项目投资主体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建议项目投资主体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的使用或租赁协议(建议使用或租用期限不少于 10 年),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据了解,该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自发自用或少量余电就近利用,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整为特征,在用户侧分散式开发的小型光伏发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