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19年第22号)显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为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3月,工信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并予以公告。《规范条件》又称“白名单”,要求企业通过工信部化部“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在线进行申报。
此后,工信部分别在2015年10月、2016年1月、2016年4月、2016年7月先后公布了四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目录。共57家电池企业入围,包括宁德时代、沃特玛、天津力神、国轩高科等知名企业,但三星、LG、松下等日韩电池巨头始终未进入目录。
2017年9月,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参加时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年度大会表示,动力电池应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后续的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考虑不再通过《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由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做好相关承接工作。在放开“白名单”后,国内动力电池的行业竞争将步入全新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