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601012.SH)第二大股东李春安而言,三年前其本该获得江苏盐城射阳县政府承诺的近8700万元奖励资金,但该笔款项至今仍未兑付。
2014年6月,李春安个人限售股准备减持。彼时,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射阳县开发区)以招引资本、增加税源为由预引入该笔业务,并作出“限售股客户个人所得税总额的40%奖励给客户”的书面承诺。但到目前为止,李春安并没有获得射阳县政府的奖励资金。
3月27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获悉,这或与当地领导变更有关。并且承诺的适用政策还存在争议。射阳县开发区招商局局长陈昌华向记者表示,射阳县开发区的确承诺过对李春安的限售股减持进行个人所得税金40%的奖励,但是由于不符合国家政策,所以未能按时兑现。射阳县政府人士认为,上述承诺与国务院、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三份政策相悖。但对于该说法,隆基股份法律顾问向记者表示,这三份政策并不适用于李春安减持一事。
“政府既然出了承诺函,就应该讲诚信。”李春安向记者表示,如果射阳县不能兑付当初承诺的奖励资金,势必会影响隆基股份在江苏省的投资布局。据隆基股份方面介绍,其在江苏的投资已经超过40亿元。
2015年5月,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盐城射阳兴阳广场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射阳证券营业部”)的介绍之下,射阳县开发区作出“限售股客户个人所得税总额的40%奖励给客户”的书面承诺之后,李春安通过申万宏源射阳证券营业部合计减持7280万股,减持金额约12.78亿元,缴纳税约2.17亿元,并于2016年2月完成上缴入库。
“其实,最起初我所持有的股份并没有在申万宏源射阳县营业部,而是在平安证券西安南门广场营业部,是受江苏射阳开发区管委会和申万宏源射阳证券营业部再三相邀,才于2015年4月底,将所持有的隆基股份限售股迁到申万宏源射阳证券营业部。”李春安向记者表示,股份之所以从西安迁到射阳,主要是考虑到射阳开发区给出的奖励政策,但现在看来当初的决定有些欠妥。
李春安透露,2014年5月,射阳县财政局曾经向射阳县政府就射阳县开发区引入个人股减持纳税事宜进行请示,时任射阳主要领导批示,“原则同意,请开发区、财政局、地税局规范操作。”
随后,在2014年6月与2015年5月,射阳县开发区就减持奖励一事,先后向李春安所减持股份的申万宏源射阳证券营业部作出了书面承诺。依据射区管【2014】30号关于个人股东限售股份减持相关业务的承诺函文件显示,射阳县开发区承诺,个人股东限售股减持财政奖励比例为限售客户个人所得税总额的40%奖励给客户,并且对营销人员以及证券营业部进行奖励;同时,承诺加快奖励资金的审批流程,在个人股东限售减持的次月15个工作日完成税务清算和奖励资金兑付,并且明确指出,所涉财政奖励金额均为税后金额。
2015年5月,射阳县开发区再次下发射区管函【2015】51号文件,该文件内容与【2014】30号文件所承诺内容一致。
“在当时看来,不论是时任射阳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还是射阳县开发区的承诺函,都体现出了射阳县政府的诚意。”李春安介绍,2015年5月开始通过申万宏源射阳证券营业部开展了个人限售股减持业务,合计减持7280万股,减持金额约12.78亿元,上缴个税约2.17亿元,该税金已于2016年2月完成上缴入库,为射阳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做出了较大贡献。
“按照承诺函,射阳开发区本应于2016年3月完成对我奖励8693.75万元的资金兑付,但事后又以不符合国家政策为由拒绝兑付。”李春安表示,作为政府应该讲诚信,射阳县这是严重的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