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努尔·白克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努尔·白克力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四个意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努尔·白克力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8年9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1日,派思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水发众兴集团通知,水发众兴集团母公司水发集团已收到山东省国资委下发的相关批复,原则同意水发集团董事会关于水发众兴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派思投资持有的派思股份1.21亿股的意见。受让完成后,水发众兴集团持有派思股份29.99%股份。同时,还原则同意水发众兴集团在协议受让事项完成后,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推进要约收购事项。
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2014年12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