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以及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等活动。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量逐年增长,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国和生产国,但是每年弃风弃光弃水电量却相当惊人(超过1000亿度),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为提高利用率,圆满完成行动计划,迫切需要一个能源载体进行“储存”,氢能具有高效、清洁、无碳、来源广泛等优点,是最好的储能方式之一。
通过氢能把可再生能源与交通领域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有效整合,可以替代车用化石能源,其产业发展方向是: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站网络与氢燃料电池汽车构成循环储能全产业链,其重大意义在于:
▲ 解决了可再生能源间歇性、不稳定性、难以存储的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与发展,实现能源转型升级,解决能源安全问题;
▲ 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如果率先突破就可以吸引国外先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中国生产与销售,带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向前发展,最终普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彻底解决汽车尾气污染的环境问题。
▲核心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制约瓶颈。目前,关键材料和设备尚未实现国产化,例如,储氢、运氢、加氢中的Ⅳ型储氢瓶等,需要加快研发。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目前,日本已经建成100座加氢站,欧洲和北美的加氢站也分别达139座和68座,我国仅有10座左右。如此少的加氢站无法与大量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匹配。
▲产业政策体系尚未形成。国家有关规划战略层面将氢能产业纳入其中,但尚未形成引领氢能发展的政策体系,缺乏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急需加强氢能产业顶层设计,引导氢能产业科学发展。
② 出台氢能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和氢能产业化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并有效组织产业链上的企业协同有序竞争,确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③ 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建议从高端起点,汇集世界顶端技术与装备,做出一个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站网络与燃料电池汽车构成循环储能全产业链示范工程,包含实施可同时对30MPa和70MPa燃料电池汽车加注的加氢站等。同时,对示范工程进行标准化、工厂化、规模化管理,最终在各个城市复制,避免低水平无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