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浙江电网2018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通知表示:10-12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公示期间,监管办公室未收到正式申述报告,根据“两个细则”规定,现正式发布浙江电网2018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请各有关企业据此通知,将“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连同2019年1月份电费一并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