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牵头)17.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15天。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来说,中广核603MW、广州发展410MW、中节能345MW、晋能集团220MW,中民投200MW、湖北能源集团190MW、华能180MW16.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市可制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降低对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率,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合作担保机构在疫情期间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项目,减按50%收取再担保费。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太阳能电池板,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新能源发电项目外延片与晶圆的区别省财政给予奖励。(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工负责)18.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国有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要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授信,蓄热银行机构要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配合)6.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换热系统(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工负责)20.优化补贴办理流程。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15.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已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太阳能门户,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7.减免相关税费。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11.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12.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中国太阳能网,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缴期间,光伏发电网,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配合)14.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
(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工负责,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19.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开通应急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申请电话:,网上申请入口:,积极协调银行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文章内容仅供参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太阳能光伏网讯:2月4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9.缓缴社会保险费。其中,EPC项目业主单位以国企/央企为主,太阳能门户,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竞价及平价项目中,智能光伏组件国有企业已经成为绝对的主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5.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外延片与晶圆的区别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配合)3.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蓄热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客户疫情防控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业务,全部纳入再担保分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企业,其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本意见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银行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2.降低信贷融资成本。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新能源发电项目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省中小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市、县级财政可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8.延期缴纳税款。
银行机构要压降成本费率,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1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通过省转贷平台和市县转贷机构共同让利,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费率由每日0.1%降低至0.08%以下。10.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本文统计了9月至今日发布的共计2.85GW光伏电站EPC以及1.9GW组件开标信息。(省国资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省国资委牵头)4.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省税务局牵头)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电力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太阳能光伏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